欧盟发布的最新标准为EN 50689:2021,此次标准在2022年9月27日开始采用,在2024年9月27日后强制实施。
最新标准EN 50689:2021的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的要求是基于原标准EN 60825-1:2014+A11:2021上增加新内容,增加的标准要求更严格,也更完善。对于目前而言还有大概一年半的时间缓冲期可以继续认证标准EN 60825-1:2014+A11:2021。
范围:
设计为普通消费者使用或者工作期间可能被普通消费者接触的激光设备。但不包括如下:
1.新标准不包括设计用于将波长范围为380 nm至780 nm的激光辐射投射到视网膜上的消费级激光产品(如VR眼镜类,因为,其预期每日使用持续时间可能长达数小时,目前不可能提供排除任何潜在不利影响的发射限制);
2.不包括仅专业人员使用、不可能被普通消费者使用的激光产品(符合原标准 EN 60825-1:2014+A11:2021即可);
3.不包括激光的电动玩具产品(应符合电玩具标准EN 62115);
4.不包括化妆品和美容护理Class 1C类激光产品(由EN IEC 60335-2-113和IEC 60601-2-22涵盖)。
NO1 儿童类激光产品要求:
1.对儿童有吸引力的激光产品为消费类激光产品(必须是1类);
2.激光在波长在180-315 nm范围内(紫外线),最大辐射值不超过0.001 W/m²。
NO2 其他类产品要求:
1.激光分类只能是1类或 2类或 3R类;
2.在任意位置可达激光不能超过3B类;
3.在操作者维护过程中激光辐射也不超过所宣称的激光分类等级。
NO3 3R类激光产品要求:
1.激光笔类激光产品不能分为3R类(也即激光指示器激光笔类最高2类);
2.说明书中应具体说明该激光产品分为3R类的原因,而不用更强或更弱的激光;
3.激光启动开关装置不能是简单的按压或者拨动就能打开激光,而是需使用长按激活键、双按动作、滑动或扭转解锁等功能才能发射出激光(防止激光误触发射或无意识操作),并且需要提供清晰的发射指示,以避免意外的激光辐射照射。
4.功能上或实际使用场景中不需要直视光束;
5.激光波长只能在400nm--1250nm范围内;
6.按EN 60825-1做激光分类时,C6只能取值为1;
7.波长400 nm-700nm内,连续激光功率或脉冲激光的0.25 s内峰值功率不能大于Class 3R的可达激光限值0.5W;
8.波长700nm-1250nm内,连续激光或脉冲激光的100 s内峰值功率不超过Class 3R的可达激光限值2×C4×C7mW。
总结:
相对于原标准EN 60825-1:2014+A11:2021上增加的内容主要完善对儿童安全的更好的保障以及对一些高功率的产品更安全的规定。主要影响消费类产品需具有更完善的激光性能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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